最高人民法院首度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
人民法院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杨树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向社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中英文本)》。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度以年度保护状况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处获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中英文本,中文本约1.4万字,英文本近9000字)全面回顾总结了人民法院2009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对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也进行了简要介绍,充分展示了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所取得的成就,彰显了我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决心和信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度以年度保护状况的形式向国内外全面公开介绍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是人民法院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法院今年的工作亮点之一。
据介绍,自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不断发展,逐渐建立起了能够基本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体系比较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成为中国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强化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努力统一知识产权司法尺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和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表示,今后每年,最高人民法院都将以中英文本形式向国内外发布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全面介绍上一年度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状况,使其成为全面展示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的重要形式,成为指导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成为国内外了解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途径。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制度化、规范化,对于人民法院探索和尝试创新审判指导方式,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完善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快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